中核集团近期13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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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13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涉及田湾核电、漳州核电等,详情如下: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核岛用循环冷却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W020WXR224C11506BD/PYGS-20HDGC020257)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核岛用循环冷却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262~119°27¢332,北纬34°41¢082~34°41¢522。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2.2设备名称:核岛用循环冷却机组
设备数量:核岛用循环冷却机组322台、空气冷却器和加热器设备24台。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质保等级:最高QA2;核安全等级:最高3级,抗震:I类
田湾项目交货时间:7#机组最早2022-3-30,最晚2023-2-28
8#机组最早2023-1-30,最晚2023-12-30
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技术文件附录6
交货地点:田湾7、8核电项目指定现场
2.3项目编号:151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6月4日13:00—2020年6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7、8号核岛用循环冷却机组设备采购购标款(项目名称可简写)”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同步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核岛用循环冷却机组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010-63310768
邮箱:lvxue@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6月4日
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机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机加工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739-2042L07-JNPC)。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机加工项目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该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技术规格书.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机加工,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配备符合本项目工作并满足甲方管理要求的人员,过往业绩良好。
4.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4.3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均应于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0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除外)9:00-11:00或13:30-16:30(北京时间)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804室(详细信息参见本招标公告第11项),并于支付每个招标文件包的不返还费用500元后获得招标文件。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人员均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完成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免费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
5.2潜在投标人应该通过电汇(须注明用途)向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如下表所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只有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先行提供如下内容发送至邮箱:liub@mails.cneic.com.cn
(1)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见附件一,签字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各一份)
(2)汇款凭证(现金购买除外)
(3)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它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文件均可。投标报名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投标回执(见附件二)并签字盖章。
注:采用汇款方式获取文件的,汇款附言请注明如下信息:
联系人:刘彬
投标编号:0739-2042L07-JNPC
6、投标承诺书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本招标公告后,应填写“投标回执”(附件二)并签字盖章,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之前以传真或扫描、邮件方式发送招标代理机构。
7.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构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办公区。
9.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南路9000号
邮编:222042
联系人:孟峰
电话:0518-82206526
电子邮件:mengfeng@cnnp.com.cn
1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CNEIC)
详细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华远街9号
邮 编:100032
联系人:刘彬
电话:010-66297103
电子邮件:liub@mails.cneic.com.cn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徐大堡核电厂3、4#机组基坑边坡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徐大堡核电厂3、4#机组基坑边坡支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XD820JZR198C11506BD/PYGS-20HDGC020234
2.2建设单位: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2.3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3、4#机组基坑边坡支护工程
2.4项目概况: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镇方安村徐大堡东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厂址北北东距海滨乡约5KM、距兴城市约32 km、距葫芦岛市约46 km、沈阳市约292km,东北东距营口市约146 km,西距绥中县城约18 km,距东辛庄镇约9 km,距刘台子乡约5 km,西南西距秦皇岛市约94 km,南南东距红沿河核电厂约103 km。
2.5招标范围:徐大堡核电3、4#机组核岛区域、常规岛区域以及重要厂用水取水构筑物及冷却水泵房区域和上述区域廊道基坑边坡支护施工等,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
2.6建设地点/项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方安村
2.7计划工期: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6月30日
具体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发包人有对合同工期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对发包人提出的调整要求,承包人必须执行并做相应地调整。
2.8质量要求或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或者发包人认可的其它标准。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徐大堡核电厂3、4#机组基坑边坡支护工程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20年06月4日9:00—2020年06月9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07月16日9:00(建议在8:15-8:45之间提交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范围,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且具备一般纳税人条件。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周佳奇
电话:010-63311839
电子邮件:zhoujq@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疏水排气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为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疏水排气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TW020WXR223C11506BD/PYGS-20HDGC020261
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疏水排气阀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262~119°27¢332,北纬34°41¢082~34°41¢522。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辽宁徐大堡核电站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辖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海,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2¢052~120°34¢122,北纬40°20¢012~40°21¢442。厂址东北距海滨乡约5km(直线距离,下同),距兴城市约32km,距葫芦岛市约46km,距离沈阳市约292km,东距营口约146km,西局绥中县城约18km,距东辛庄镇约8km,距刘台子乡约5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约103km。
2.2招标范围:
2.2设备名称:疏水排气阀
设备数量:两个项目共计3556台截止阀(单个项目共计1778台),以及虚拟清单阀门548台(单个项目274台)、疏水阀12台(12台疏水阀允许分包),同时包含附件(焊接试验环)及备件。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核安全/抗震/质保等级/2/I/QA1(最高要求)
田湾项目交货时间:7号机组:2022.08.01,8号机组:2023.06.01;交货地点:DDP田湾7、8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徐大堡交货时间:3号机组:2023.03.10,4号机组:2024.01.10;交货地点:DDP徐大堡3、4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制造和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投标方须取得核2级截止阀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招标设备。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6月3日18:00—2020年6月9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疏水排气阀设备采购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9日9时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疏水排气阀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10-63310389
电子邮件:zhangxm@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方家山1、2号机组核岛厂房SAR系统气源管线改造施工服务外委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家山1、2号机组核岛厂房SAR系统气源管线改造施工服务外委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秦山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0QS1Q010538
2.2招标项目名称
方家山1、2号机组核岛厂房SAR系统气源管线改造施工服务外委
2.3招标项目概括
核岛厂房SAR系统气源管线改造施工及材料采购
2.4招标范围
核岛厂房SAR系统气源管线改造施工及材料采购
2.5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2.6项目工期/供货时间
105/106/107/205/206/207六次大修
2.7质量标准
满足合同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本项目实现的情形。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4)其他要求:a)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10年以上核电相关工作经验。
b)具备持有《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授权证书》的焊工。
(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6月3日17:00— 2020年6月8日17: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会议室。
收件人:胡玮
联系电话:021-61592134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6月29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开标方式
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附开标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联系人:胡玮
电话:021-61592134
电子邮件:huwei@puyuan.com
9其他说明
9.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9.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第4-6循环换料堆芯设计及校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6月
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451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第4-6循环换料堆芯设计及校算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451)。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第4-6循环换料堆芯设计及校算服务项目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该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技术规格书.
计划工期:计划预计开始日期:2020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项目具体开始、结束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标段1:田湾核电站U3C4-U3C6换料堆芯设计、U4C4-U4C6换料堆芯校算服务,换料堆芯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完成换料堆芯设计,完成特定燃料循环所有的堆芯换料设计文件的编制,答复校算方和买方的审查意见,并提交设计文件的更新版本,负责答复国家核安全局对换料堆芯安全分析报告的审查意见等。换料堆芯校算服务主要包括:独立堆芯校算,负责答复校算方和买方的审查意见,负责协助最终通过国家核安全局的批准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标段2:田湾核电站U3C4-U3C6换料堆芯校算、U4C4-U4C6换料堆芯设计服务。换料堆芯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完成换料堆芯设计,完成特定燃料循环所有的堆芯换料设计文件的编制,答复校算方和买方的审查意见,并提交设计文件的更新版本,负责答复国家核安全局对换料堆芯安全分析报告的审查意见等。换料堆芯校算服务主要包括:独立堆芯校算,负责答复校算方和买方的审查意见,负责协助最终通过国家核安全局的批准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标段,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5.3发售时间:2020年6月3日17:00 — 2020年6月8日17:00(北京时间)。
5.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第4-6循环换料堆芯设计及校算服务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5.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构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7.电子采购平台免费注册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进行,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的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及招标文件下载。技术支持电话:010-68413540、010-68419430,技术支持邮箱:ecpkf@cnnc.com.cn。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8.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收件人:申女士(招标主管)
联系电话:13661045100
8.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6月24日9:00(实际接收时间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8.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申海莲
电话:010-6331-0108/13661045100
电子邮件:shenhl@puyuan.com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QA监督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QA监督技术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0HNHD010536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QA监督技术服务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拟委托具有资质及经验的单位,派遣本项目所需QA监督技术服务人员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完成3、4号机组工程QA监督技术服务工作。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具体实施工作主要包括:
1)根据甲方的要求,对3、4号机组的质量保证相关文件进行审查;
2)根据甲方的计划安排及要求,对3、4号机组的现场施工活动进行QA监督;
3)根据甲方的计划安排及要求,对3、4号机组的设计活动进行QA监督;
4)根据甲方的计划安排及要求,对3、4号机组的设备制造活动进行QA监督;
5)参加甲方组织的质保监查及专项监督活动,并对整改行动进行跟踪验证;
6)根据甲方的管理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参加甲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通知、停工令的跟踪管理;
7)协助不符合项管理工程师进行3、4号机组采购及建安不符合项的管理;
8)协助甲方QA监督工程师参加3、4号机组质量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
9)根据甲方的管理要求,编制3、4号机组质量保证相关报告(如各类月报、质量趋势分析报告等);
10)完成甲方指派的其他质保相关工作。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5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海南昌江核电现场。
2.6服务期限
项目开始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合同正式生效通知载明的项目开始时间为准;
项目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始时间起,服务期限暂定七年,最终以甲方正式通知项目终止时间为准。
2.7质量标准
满足合同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个别地区三证合一,允许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ISO90000认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应具备电厂工程现场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或电厂的其他服务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3年内不存在违约、刑事纠纷、以及财务失信等状况;需不在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中。
(5)其他要求:
1)配备1名高级QA工程师,兼职项目经理,应具有十年以上电厂质量管理经验,且具有八年以上电厂质量保证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管理经验证明材料,如简历表、任职通知、函件、所负责的类似项目合同等);
2)配备5名QA工程师,应具有五年以上电厂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至少应具有三年以上电厂质量保证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乙方应提供至少10位符合条件人员的工作简历,由甲方选择其中6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6月3日17:00—2020年6月9日17: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5.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6月29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开标方式
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附开标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1208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联系人:曹嘉婕
电话:021-61592137
电子邮件:caojj@puyuan.com
9其他说明
9.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9.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WES管道和循环水管道内壁阴极保护设备采购(四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WES管道和循环水管道内壁阴极保护设备采购(四次),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WES管道和循环水管道内壁阴极保护设备采购(四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FZ919WXR530C11506BD/PYGS-20HDGC020264
项目概况: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2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WES管道和循环水管道内壁阴极保护
设备数量:包括循环水管道和WES系统管道,
循环水管道包含:OD2860*30焊接钢管2*145=290m,OD914*11焊接钢管2*68=136m,OD1016*12.5焊接钢管2*73=146m,OD1219*12.5焊接钢管2*33=66m等规格书要求的详细的供货范围。质保等级:QNC
WES系统管道包含:PS泵房内WES泵、WCF泵吸水短管及暗渠连通管、敷设在GA廊道和核岛厂房贝类捕集器之前的WES管道以及核岛厂房溢流堰之前的相互独立的四条WES管道,具体详见规格书。质保等级:QA2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循环水管道内壁阴极保护技术规格书(FZX32104001E01044DS)—A—CFC
WES系统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要求(1516G0023)—A—CFC
交货时间:2021年4月30日
交货地点:DDP项目现场
最高限价:■无□有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并具有同类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提供核电或核化工或非核电的供货业绩说明)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中国腐蚀与保护协会或者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颁发的阴极保护防腐蚀资质证书。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6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和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06月03日17:00—2020年06月09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文件格式见平台主页滚动栏)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在第一次、第二次招标或第三次招标时已经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本次无需再次购买,直接将第一次、第二次招标或第三次招标时报名的资料上传即可)。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第一次、第二次或第三次招标时已经交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本次无需交纳)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WES管道阴极保护(四次)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同步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WES管道和循环水管道内壁阴极保护设备采购(四次)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3日
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T501-T602反应堆大修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6月
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445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T501-T602反应堆大修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445)。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T501-T602反应堆大修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该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技术规格书。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T501、T502、T601、T602大修期间反应堆大修技术支持服务,主要包括反应堆压力容器开扣盖、控制棒脱连扣、仪控电缆安装拆除、顶盖及堆内构件吊装、指套管安装拆除、反应堆厂房各类闸门开关及维修保养等工作,其中T501和T601为解体大修,T502和T602为年度大修,反应堆大修工作单独成立专项组,工作内容几乎全部位于大修主线,涉及多个大修重大节点,与工业安全和辐射防护紧密相关。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时至2020年6月8日17时(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愿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5.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T501-T602反应堆大修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5.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
5.6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10-63311228邮箱:zhangzf@puyuan.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6.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构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3日9: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16层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3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蝶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分成两个标段:标段一为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蝶阀设备采购,标段二为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蝶阀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蝶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TW020WXR220C11506BD/PYGS-20HDGC020262
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蝶阀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标段一: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蝶阀设备采购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262~119°27¢332,北纬34°41¢082~34°41¢522。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标段二: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蝶阀设备采购
辽宁徐大堡核电站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辖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海,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2¢052~120°34¢122,北纬40°20¢012~40°21¢442。厂址东北距海滨乡约5km(直线距离,下同),距兴城市约32km,距葫芦岛市约46km,距离沈阳市约292km,东距营口约146km,西局绥中县城约18km,距东辛庄镇约8km,距刘台子乡约5km,西南据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约103km。
2.2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蝶阀
标段一和标段二的供货范围一致,单个标段供货范围含阀门1661台,蝶阀公称直径DN25-DN400,其中核3级阀门16台,非核级阀门1645台。另外含虚拟采购,数量为217台蝶阀。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交货时间及地点:
标段一: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蝶阀设备采购:
7号机组DDP田湾7、8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2022-08-01
8号机组DDP田湾7、8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2023-06-01
标段二: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蝶阀设备采购:
3号机组DDP徐大堡3、4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2023-01-01
4号机组DDP徐大堡3、4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2023-11-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方须取得核3级蝶阀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招标设备。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为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为制造商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招标设备(不包括电动驱动装置),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6月2日19:00—2020年6月8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须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
标段一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标段二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XX设备采购+标段号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可简写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六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蝶阀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李建
电话:010-63312078
电子邮件:lijian@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文章很好,打赏犒劳作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