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2019年东盟国家能源政策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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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1、《能源虚拟一站式商店法案》于第一季度获得国会批准,能源部随后发布《能源虚拟一站式商店法案实施细则》。
能源虚拟一站式商店(EVOSS)这一在线平台的实施有望简化发电、输电和配电项目许可程序,降低成本,提高电力资源利用率,在减少消费者负担的同时为电力行业吸引更多投资。
2、《提供电力产业储能系统实施框架》于8月发布。该法案规定了储能系统(Energy Storage System, ESS)实施的框架、使用目的、适用对象和条件等,为储能系统的在电力系统的应用提供指导,有助于进一步保障电力系统供应安全性、可靠性和高质量发展。
3、11月菲律宾国会颁布《能源效率和节约法案》(EEC-IRR),随后能源部发布相关实施细则。该法案和相关实施细则的通过有助于缓解高价进口燃料对地区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确保国家能源充分稳定的供应;促进高效可再生能源技术和系统的开发和普及,从而全面提升本国能效、节能、供应和可持续性。
4、菲律宾能源部12月出台《颁布可再生能源市场(REM)准则》,准则适用于吕宋岛、米沙鄢群岛和棉兰老岛地区所有电力产业参与者(包括并网和离网领域)。该准则的发布有助于可再生能源市场的进一步规范。
柬埔寨
1、2019年1月23日柬埔寨与中国发表的联合新闻公报中,将“能源”作为下一阶段“一带一路”合作的五大重点版块之一,表示将继续加强两国电源和电网建设合作,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并为合作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该声明为后续两国电力行业特别是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及相关项目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2019年夏天,柬埔寨磅士卑省80MW太阳能电站破土动工。该项目为柬埔寨太阳能转型中最重要的项目,显示出政府对太阳能开发的积极态度。目前柬埔寨已批准在全国再建4个大型太阳能发电厂,并且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将太阳能发电份额从2018年的仅1%提升至20%。
老挝
老挝能源与矿产部部长坎马尼?因提拉于2019年6月2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政府同意下调电费。新的电价计划中,住宅用电价格将下降50%,而工业工厂的电价将下降7%至16%。此次电价下调将有助于激励投资和生产力,提升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电能计量2.0。净计量(NEM)计划允许过剩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能量以“一对一”的方式输回电网,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国家能源公司(TNB)。该计划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太阳能的广泛应用。
泰国
1、2019年4月,泰国通过《泰国电力发展规划2018-2037(PDP2018)》。
相比PDP2015,本次计划适应了国内不断变化的电力需求,有助于提高国内可再生能源占比以及尽早达到减排目标,促进行业低碳可持续发展。
根据新的规划,2037年泰国电力装机将达到77.211GW,其中20.766GW来自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将有超过一半的电力来自于光伏发电。
2、2019年5月,泰国出台住宅光伏净计量计划,该计划将向发电量超过10千瓦的太阳能发电系统开放。在初期,通过该机制进行分配的太阳能发电量将为大约100兆瓦。并且,净计量电价将略高于目前电价的一半。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PDP2018中太阳能目标(2036年达到6GW)的实现,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
根据计划,净计量电价(期限设为10年)将为1.68泰铢/千瓦时(约0.052美元/千瓦时),大大低于目前3.80泰铢/千瓦时的居民电价。
越南
越南太阳能重新转向拍卖模式。
越南总理阮春福在2019年11月22日第402/TB-VPCP号通知中指出,有必要为地面太阳能项目引入竞价上网模式。上网电价补贴将继续仅适用于屋顶太阳能项目和已签署购电协议并且于2020年开始施工或者今年投产的太阳能项目。竞价上网的实施将有助于遏制太阳能项目恶性扩张,促进投资者需求与实际情况的结合,保障光伏产业未来的合理发展。
在此之后,越南发布了9608/BCT-DL号通函,宣布暂停FIT计划下的大型光伏项目的批准。
2017年4月,越南颁布措施,规定在2019年6月30日以前能建成并网的太阳能发电项目,可享受每千瓦时9.35美分的并网收购电价。过去2年,上网电价补贴的实施大大促进了越南太阳能的发展。截止2019年7月,越南开始运营的太阳能发电容量接近4.5GW,比预计的到2020年850MW的预计值高出500%。
(来源: “走出去情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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