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政厅:锐意改革 真抓实干 全省财政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动力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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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工作部署要求,着力推进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聚焦全省发展大局,扎实做好改革、统筹、高效三篇文章,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经过全省各级财政系统不懈努力,云南财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2019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73.5亿元,增长4.0%,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70.1亿元,增长11.4%,支出规模持续加大,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中央和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得到有力保障,财政运行良好。近日,在国务院办公厅对2019年落实30项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的通报表扬中,由云南省财政厅推荐的先进典型昆明市和镇雄县荣获通报奖励,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担当作为、接续奋进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提高效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管理
一是完善预算编制,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并结合实际制定4个通用项目、11个专用项目、10个部门专用等定额标准,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二是量化目标考核,切实促进预算执行。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专项支出三个类别实行量化目标考核,对未达到考核目标和执行进度偏慢的部门,采取通报、约谈或收回资金方式,督促指导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支出效率,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沉淀。三是推进一体化建设,有效提升管理效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规范全省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预算批复等业务工作;开发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系统,实现基础信息数据和项目预算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推进各地财政预算编制规程和事项内容的标准化。四是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在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同时,要求全省各部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管理规定,严禁不讲效益的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开支随意花钱等违法违纪行为,既把钱及时花出去,更把钱花好。全省财政执行进度大幅提高,年终结余控制在支出总量的3%左右,处于较低水平。
二、激励引导,全面提高财税收入质量
制定并实施《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将省级分享收入阶段性留给各地,在兑现2018年留用及以奖代补资金49.2亿元的基础上,提前安排2019年增收留用资金29.7亿元,激励全省各地积极培植财源,夯实税基,促进收入稳步增长;加大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共同依法加强税收、非税征管,确保应收尽收,杜绝跑冒滴漏,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在全年新增减税360.39亿元的背景下,税收占比继续保持在70%以上。其中:昆明市税收收入占比达81%,处于全省最好水平;镇雄县税收收入占比达80%,为近年来最好水平。
三、加大力度,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一是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政策体系。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着力构建财政投入正向激励机制,全面清理现有财政支出政策,除按政策标准测算的基本民生资金及与中央配套资金外,凡是2015年及以前年度未明确期限的专项资金,全部清理退出;凡是设立期限超过三年以上的专项资金,全部按到期退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凡是没有项目支撑或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实施条件不具备的,一律不予安排。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按不低于3%比例进行压减。二是在盘活存量资金上发力,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各类存量资金全部纳入重点清理范围,彻底核实存量底数,加大消化力度;建立省本级专户实有资金沉淀监控机制,加强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和财政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的安排使用,2019年,省级收回存量资金25.3亿元,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支出。昆明市盘活收回存量资金3.3亿元,大力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镇雄县盘活收回存量资金1.62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
四、强化保障,不断加强国库库款管理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库款管理。严控新增借款,积极推进暂付性款项清理消化,及时、准确拨付财政资金。加大省对下资金调度的力度和频度,切实保障各地“三保”和重大项目支出需要。二是持续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纵深发展。横向构建起囊括金库资金、财政专户以及单位账户等所有财政资金的监管闭环,纵向上实现对全省各级财政动态监控。三是扎实推进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试点,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在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试点中,云南成为全国试点单位数量最多,实现从差旅、还款到核算“无缝对接”的省区之一。全面完成了省、州(市)、县、乡四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业务类型、业务环节以及代理银行同步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了全省基层金融网点不足、支付时间延迟、资金清算不畅、运行效率偏低等困难,保障了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五、综合施策,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一是强化预算统筹。组织省属国有企业上缴特别利润20亿元。统筹采取加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切实强化财政对预算资金的统筹,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减收。二是推进资金源头整合。在全国率先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实质性整合,打破财政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单式”清理。将省级36个部门的76个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为36个,压缩比例达到52.6%,从根本上解决专项转移支付设立随意、有进无退、基数固化等问题。2019年,镇雄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1.19亿元用于脱贫攻坚,支出19.85亿元,支出率达93.64%。三是统筹用好新增债券资金。在法定限额内依法依规举债,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使用债务资金,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使用方向和项目,拨付和使用资金,主要向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交通基础设施等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民生方面倾斜。四是更加注重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2019年省对下补助3614.3亿元,其中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971.5亿元,增长16%,高于总体对下补助1个百分点,通过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帮助基层缓解收支矛盾。
六、公开透明,全面推动预算决算公开
一是健全机制,推动公开制度化。制定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年初提早部署当年公开工作,推动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搭建平台,拓宽公开渠道。搭建了全省预算公开平台,设立“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栏目和相应子栏目。开设“动态监督”栏目,定期发布部门预算动态统计及监督情况,有力地督促了各部门按时公开预算信息。三是扩大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全省统一公开模板和样表,省本级政府预算从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拓展到公开债务、扶贫资金等专项信息。四是创新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在省“两会”期间,通过U盘、“二维码”等多种形式,将《预算报告》、《草案》、《政府预算解读》及部门预算大本等提供给人大代表参阅。通过主动公开,让代表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
七、深化改革,持续提升财政工作质量
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预算绩效管理首次纳入全省综合考评体系。二是稳步推进支出责任改革。出台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实施方案,科技、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改革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省委深改会审议通过。三是兜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出台加强地方财政收支管理、强化县级政府“三保”11条措施,对县级财政运行和“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实行重点监控。筹措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等8项转移支付787亿元,并重点向财政困难县(市、区)倾斜,全省“三保”得到有效保障。四是全面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债务风险。搭建包含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发行、专项债券改革、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考核问责、信息公开在内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清理隐性债务家底,严格制定年度化债目标任务,采取资产处置、财力偿还、平台公司转型等多种方式,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加快完成清理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欠款年度任务。五是加强财政宣传等工作,提升工作质量。政务服务和信息宣传工作获得“五个一”的好成绩,即:财政部信息考核全国第一、门户网站新闻宣传全国第一、省委信息考核一等奖、省政府信息考核一等奖、省政府公文考核第一名。2019年12月,被财政部评选为2016—2018年度全国财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和财政“大数据”运用,加快推进财政业务数据共享。
八、再接再厉,推动云南财政工作再创佳绩
在下一步的工作实践中,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对标先进,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财政部各项工作要求,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继续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争取获得新的更大成绩。一是坚持财政服务全省发展全局大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要求,坚持算好政治账、全局账、长远账,更加自觉和牢固树立“财”服从服务于“政”的理念,切实为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理好财、服好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加快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稳步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改革,完善省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建立保障与激励并重、更加注重激励的省对下财政体制。积极稳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地方税体系。三是坚持向统筹要资源。适当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比例,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政策体系。加强财政经济运行分析监测,根据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运行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适时调整完善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补短板、强弱项重点支出和疫情防控支持力度,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大幅度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公用经费,加大预算统筹和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力度,及时收回结余结转资金,确保全年收支平衡,落实“六稳”和“六保”要求。四是坚持向管理要效率。面对困难和挑战,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结果运用,倒逼和督促相关政策、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发挥最大效益和效率。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社会公众监督,确保财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不断完善支出预算和政策,腾出更多资金为企业纾困减负、保障民生。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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