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发布国别报告新要求!告知、申报要不要做?建议跨国企业赶紧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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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官方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69个参与包容性框架的成员国家和地区提出国别报告告知要求,84个参与包容性框架的成员国家和地区提出了国别报告申报要求。随着国别报告立法国家的不断增多,不少跨国企业集团在合规编制并申报国别报告表时,会面临语言、政策理解和实操等多方面的障碍。《告知要求表》的发布和《申报要求表》的更新,无疑为跨国企业集团熟悉并掌握投资国国别报告告知要求和申报要求提供了方便,并有效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了解各国告知要求
假设A集团为中国跨国企业集团,其最终控股企业是中国公司X,A集团在美国拥有子公司B,在沙特阿拉伯拥有子公司C,在泰国拥有子公司D,A集团使用的财务年度为日历年度。A集团可以根据《告知要求表》,明确集团内不同公司的国别报告告知义务及具体要求。
仍以A集团为例,根据《申报要求表》,中国、沙特阿拉伯均有本地申报国别报告的要求,因此X公司、C公司须分别按照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要求进行国别报告本地申报,美国、泰国没有提出本地申报国别报告的要求。因此,B公司、D公司不承担国别报告申报的义务。
来源:《中国税务报》
原标题:《OECD更新国别报告告知要求和申报要求 告知义务更清晰 申报要求更明了》
作者单位: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姜妍
审核:张家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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